涿州市人民检察院
邀请我市18个单位参加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
1月23日上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涿州市人民检察院按照上级院要求在本院六楼会议室设立分会场,邀请了涿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洪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东来以及市人大、政法委、法制办、法院、公安局等18个单位领导及法治部门负责人,我院侦监、公诉、民行、环检、办公室、案管办全体人员参加,通过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同步参加了在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召开的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会,并认真学习会议内容。
会议首先由保定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郑建军宣读了《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及《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成立保定市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工作共分5个步骤实施:动员、排查、集中查办、加强指导、总结提高,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生态环境的犯罪活动,明确了各部门保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责任和措施等,加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机制衔接,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君佳在会议上讲话:作为检察机关,要加强对环境保护执法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同时不断探索新机制,例如跨区域协同机制,监督各部门按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标准统一执法,树立生态环境恢复型保护理念。修订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立了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的权利,检察机关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对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线索的受理、立案、查处等情况进行集中排查,坚决监督纠正有案不移、有案不立和以罚代刑等问题。
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肖占乐在讲话中指出:行政执法机关应进一步增强线索移送意识,按照刑事证据要求进行取证,提高证据质量,做好两法衔接工作。要将有移送职能的行政执法单位的移送情况列入考核,带动生态环保司法保护力度的整体提升。同时财政部门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积极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相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保定市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绿水蓝天。
会议最后由保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春光进行总结性讲话: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面对新目标新要求,要立足公检法部门加强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同时与政府相关单位积极协调配合,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努力把司法防线铸得更牢,让青山绿水留得更久,最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与司法效益的共赢。